【番检说法】饲养宠物要小心明辨类别再购买

宠物 2023-07-15 13:45

经查,2016年9月,被告人苏某某因个人爱好,在本市一个爬宠展会现场,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向某宠物繁殖基地购买了4条蟒蛇,并在其自家住处内进行饲养、繁育。2020年4月23日,苏某某将繁育出的小蟒蛇1条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某。同年5月9日,因饲养管理不当导致家中部分蟒蛇走失,引起邻居恐慌,苏某某遂将其购买和繁育的上述蟒蛇14条全部拿到某公园附近放生。5月11日,苏某某将其中走失的2条小蟒蛇找回并上交公安机关。经鉴定,苏某某上交的涉案动物为蟒科爬行动物红尾蚺,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

归案后,被告人苏某某对其所涉嫌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称自己仅因爱好就购买蟒蛇、蚺蛇回家饲养,知道饲养此类动物需要许可,但因申请条件苛刻且程序麻烦,就心怀侥幸无证饲养,承认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要被定罪判刑。

近年来,饲养爬宠、禽类的人们日渐增多,有意无意间触犯法律的情形时有出现。根据多宗无证饲养宠物导致被判刑的案例反映,有不少是与本案被告人苏某某同样的情况,行为人多年研究、深泡爬宠圈,也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但出于侥幸心理,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还是私下饲养、繁育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并有出售牟利的行为。这类行为破坏生态系统,造成生态失衡,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本案被告人苏某某因被投诉而擅自放生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根据《野生动物保》及相关法律法规,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想要饲养爬宠的爱好者们,在入手前多了解相关资讯和法律规定,明辨类别再行购买,不要为一时喜好而跨越法律红线。

相关文章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