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荣农业”微信公众号关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万荣农业微信公众号将于2021年8月4日起予以关停,停止发布信息,并于15个工作日后注销账号。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敬请将您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截屏保留。
今后,如需了解相关工作动态,可通过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万荣政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进行了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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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万荣农业微信公众号将于2021年8月4日起予以关停,停止发布信息,并于15个工作日后注销账号。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敬请将您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截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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