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丽水市土地征收公告最新:这几个地块要征收!
1月31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两个土地征收公告拟征收莲都区碧湖镇、联城街道港口村集体所有土地4.2913公顷。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丽水市土地征收公告最新这几个地块要征收
一、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3〕1号
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浙土字3311A〔2022〕-001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丽水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丽水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莲都区联城街道港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5507公顷其中耕地1.1163公顷园地0.0622公顷林地0.6365公顷交通用地农村道路0.2310公顷水域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0.0790公顷其他土地田坎0.1687公顷建设用地工业用地1.2570公顷。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42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丽政发〔2021〕32号文件执行。
五、丽水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11A〔2022〕-001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不服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3〕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浙土字3311A〔2022〕-001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丽水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丽水市2022年度计划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莲都区碧湖镇上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939公顷其中上街村园地0.2529公顷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0.3410公顷。
莲都区碧湖镇河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67公顷其中河口村耕地0.1318公顷园地0.0149公顷。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42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丽政发〔2021〕3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