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睢宁县首批拆迁村名单出炉:涉及29个社区、村!

农交动态 2023-04-26 07:40

2023年4月7日-24日睢宁县人民政府发布了40则拟征收土地公告、3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则征收土地公告计划对某些村进行拆迁。2023年睢宁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多少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2023年睢宁县首批拆迁村名单

一金城街道高塘社区、魏圩社区、红光社区、金桥社区、王营社区、鲍庙社区

1、高塘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1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高塘社区夏庄组、胡庄组。

2、魏圩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魏圩社区魏五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魏圩社区王庄组。

3、红光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红光社区李二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5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红光社区李三组、李二组、王旗杆一组、王旗杆中组。

4、金桥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金桥社区六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睢政通〔2023〕9号同意睢宁县金城街道金桥社区的集体土地4.4118公顷征收为国有批准文号苏政地C〔2023〕020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睢政通〔2023〕10号同意睢宁县金城街道金桥社区的集体土地4.8038公顷征收为国有批准文号苏政地C〔2023〕021号用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建设。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睢政通〔2023〕11号同意睢宁县金城街道金桥社区的集体土地15.6024公顷征收为国有批准文号苏政地C〔2023〕022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5、王营社区、鲍庙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一组、魏二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2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二组、魏三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3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四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四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5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城街道王营社区王五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9号拟征收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0845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8号拟征收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三组、魏五组集体所有土地4.9635公顷金城街道鲍庙社区大桥组集体所有土地4.2472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10号拟征收金城街道王营社区魏四组、王五组集体所有土地1.9160公顷金城街道鲍庙社区鲍一组集体所有土地1.8895公顷。

二梁集镇梁集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梁集镇梁集社区赵庄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2号拟征收土地位于梁集镇梁集社区集里组、南圩组、凌庄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6号拟征收土地位于梁集镇梁集社区南圩组。

三凌城镇城北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3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凌城镇城北社区鲍庄组。

四双沟镇双西社区、园西村

1、双西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沟镇双西社区双西一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5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沟镇双西社区爱民一组、爱民二组、爱民三组。

2、园西村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6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沟镇园西村九组。

五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小仝社区、红叶社区、和平社区

1、八里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城街道八里社区杨庄组。

2、小仝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城街道小仝社区朱东组。

3、红叶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城街道红叶社区庙四组。

4、和平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城街道和平社区沈庄组。

六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光华社区、联群社区、邱洼社区、天虹社区

1、王小楼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2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朱旗杆组、胡庄组、谭杨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2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土楼三组、土楼二组。

2、光华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光华社区张庄组、王楼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2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光华社区张庄组、双井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3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光华社区彭庄组、梁庙组。

3、联群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联群社区许庄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5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联群社区九里组。

4、邱洼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邱洼社区兴三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3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邱洼社区兴三组、兴二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邱洼社区陈庄组、周一组、周三组。

5、天虹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6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天虹社区潘一组、潘二组、青三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睢河街道天虹社区东刘组、青一组、青二组、青三组。

七邱集镇大主村、胡庙村、邱集社区、王林社区、腰圩村、袁西村、倪庄社区、高楼村

1、大主村、胡庙村、邱集社区、王林社区、腰圩村、袁西村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大主村石庄组,胡庙村前王组、胡庙组、八义组,邱集社区四组、五组,王林社区六组、八组,腰圩村圩北组、圩西组、圩南组,袁西村袁东组、魏东组、魏西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6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王林社区一组、三组、四组、五组。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王林社区十组、街北组。

2、倪庄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倪庄社区张庙组。

3、高楼村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4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高楼村后刘组。

八桃园镇苏河村、朱集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3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桃园镇苏河村一组、二组,朱集社区。

二、睢宁县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

1.农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6000元/亩旱地安置补助费20000元/人。如涉及水田和菜地在旱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分别提高3000元和14000元。

2.建设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

3.未利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32200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青苗补偿费按照相应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0.5倍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无青苗补偿费。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1.旱地1300元/亩。

2.水田1450元/亩。

3.菜地2000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货币补偿,按照文件附件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3年睢宁县首批拆迁村名单的介绍涉及8个街镇29个社区、村。点击睢宁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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