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完善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布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小店)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项目7,836.4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上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36.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无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完善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布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小店)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项目7,836.4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上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36.4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动物饲养;生产经营种畜禽;销售有机肥、饲料;畜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河北小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因项目建设需要,通过项目补充资金,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2,636.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561.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22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41.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