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专家建议同步推进农民社保制度改革
新时期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始于2015年至今已历经两轮试点试点范围也从原先的33个县市、区扩大至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专家建议同步推进农民社保制度改革。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地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刘俊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推进“宅改”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绝不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
延续70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其在制度建构之初也的确为保障农民“住有所居”发挥过重要作用。经过70多年的延续农村宅基地制度具有“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分配、长期使用”的基本特征。刘俊杰称该制度契合了传统村庄封闭性和社会保障二元性的特点为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南开大学教授程同顺等刊发文章《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演进历程、基本逻辑及推进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根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化情况可分为三个演进阶段分别是“农户所有”(1949年—1962年)、“两权分离”(1962年—2017年)、“三权分置”2017年至今。
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一农村基础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将原先的“使用权”拆分为“资格权”和“使用权”由“两权分离”过渡到“三权分置”在于时代背景发生了变化现行宅基地制度安排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状况逐步显现。
农村宅基地困境的“破题”路径
在推进“宅改”的过程中之所以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刘俊杰称我国各地农村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状况、社会风俗习惯和群众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宅改”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需要通过长期探索才能建立新的制度框架。
他认为“宅改”首先要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为方向适应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动构建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
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实施要点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系主任姚树荣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确权公平是基础、还权赋能是关键、产权清晰是核心、社会保障是配套。
具体来说第一由国家层面制定《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分配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由各地采取村民自治的方式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妥善处置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农户在宅基地初始分配中的社会公平。
第二响应农户对宅基地的利用诉求赋予农户更充分更完整的宅基地使用权能除现行法规定的可以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建房用于自住的权利之外还应赋予农户在符合规划与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改扩建房屋用于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与民宿、农家乐等非农产业经营以及通过租赁、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权利。
第三清晰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所有权的权能既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体现集体土地所有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避免集体不当干预或侵害农户宅基地权益的关键举措。
第四逐步健全城乡一体、制度一样、标准一致的社会保障制度发挥社会保障在稳社会、保民生方面的兜底作用剥离土地的社保功能、还原土地的要素功能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又防范农民进城失败返乡风险的明智选择。
以上就是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专家建议同步推进农民社保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介绍。